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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未约定不是拒发年终奖的理由
作者姓名:
杨学友
作者单位: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
评析年终奖的发放要遵循“约定优先”的原则。但在既未有约定,又无制度规定的情况下,则要着重考量两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往年是否有发年终奖的事实;二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发放年终奖,即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件大
关 键 词:
合同成立
用人单位
十六条
行政法规规定
主要义务
设备公司
劳动合同
辞职申请
管理制度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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