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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大事记
摘    要:■2000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率先在安徽全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1年3月2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扩大试点,积累经验”,具备条件的省份可以全面推开试点。■2001年4月2

关 键 词: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大事记  2000年  中共中央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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