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的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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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安永,朱新贵.《物权法》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的定位[J].中国房地产,2008(6):7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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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安永 朱新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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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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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物业管理企业变为物业服务企业意味着什么
《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颁布,随后《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把“物业管理企业”更名为“物业服务企业”。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先从《物权法》的法理中寻求依据。《物权法》对物业管理活动强调的是服务,并以“物业服务公司”取代“物业管理公司”,其目的就是要强化服务意识;维护合理“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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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企业 服务企业 物权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定位 物业管理公司 管理条例 服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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