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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及其特点
引用本文:赵杰,刘英昼.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及其特点[J].黑河学刊,1998(5).
作者姓名:赵杰  刘英昼
作者单位:北安市人民法院(赵杰),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刘英昼)
摘    要: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通过,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我院在适用并实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时,不断地总结经验,在实践中逐步摸索解决、我们贯彻“牢固树立严肃执法观念,对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就要坚决执行”的原则,克服本位主义、部门主义的影响,树立全局观念,从有利于国家法制形象,有利于树立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公开、公正、民主形象出发,确保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得到坚决贯彻执行。根据我院的实践,谈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及其特点。一、管辖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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