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西部地区县乡级政府间是否应立即推行分税制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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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文梅.对中西部地区县乡级政府间是否应立即推行分税制的探讨[J].中国贫困地区,19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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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文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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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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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开始实行的新财税体制,已在中央与省(市、自治区)之间初步搭起了一个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框架。省对地(市)、地(市)对县也基本上比照这个模式确立了“分税制”。现在一个突出问题是:县乡级政府间是否需要马上推行分税制,老体制有无保留的必要?中国幅员辽阔,各县乡级政府间的情况千差万别,种种制约、关联因素错综复杂,决定了处理这个问题不能“一刀切”,而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时,这问题处理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乡镇财政能否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促进作用。在当前农村经济弱化已成为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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