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减免退税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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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全卫,刘丹.城建税减免退税的管理[J].税收征纳,2006(11):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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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全卫 刘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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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并与“三税”同时征收的。由此,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减免“三税”时,相应也减免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因此,城市维护建设税原则上不单独规定减免税.在征管工作中必须加强城建税的征收与减免税管理。但是,对一些特殊情况,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一些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特殊优惠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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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减免税管理 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 计税依据 征管工作 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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