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治理项目建筑工程管护的实践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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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培高 张庆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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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综合开发是财政支农的重要工作。通过实施农业、林业、水利等项目工程,能够为农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保证条件,从而有利于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和农村稳定。天津市大港区自1998年国家立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累计投入资金近亿元,共完成土地治理面积25.5万亩。经过前六期的农业综合开发,改造治理了一大批农业、林业、水利等项目工程。这些已建工程的运行和正常管护是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关键。大港区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在抓好项目工程建设的同时,注重做好工程的管护工作,通过实践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护体系,确保项目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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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治理项目 建筑工程 天津 农业开发 管护责任 农业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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