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在治理商业贿赂中大有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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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智敏,王少锋.物价部门在治理商业贿赂中大有作为[J].价格与市场,2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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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智敏 王少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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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说商业贿赂的行为:一是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或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二是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三是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四是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一是现金、实物回扣。二是软回扣,如高消费招待、提供出国机会或旅游观光等。三是为对方安装电话、包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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