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方协调保障企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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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富强. 推进三方协调保障企业发展[J]. 上海企业, 2003, 0(9): 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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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富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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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企业家协会副秘书长;上海市企业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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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当今市场经济国家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而普遍采用的组织和制度。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第144号公约《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表明我国开始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2c01年8月,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在北京召开了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一次会议,制定了《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标志着我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正式建立。2003年8月三方在珠海市召开了“全国推进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经验交流会”,各省、市三方机制会议的负责人均出席了会议,十几个省、市的有关代表作了经验介绍。会议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宝树、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陈兰通均作了重要讲话。通过这次会议必将实质性地推动我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实施。(见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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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el the tripartite coordination to guarantee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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