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由于稽核管理体制的不顺,造成就地消化的情形比较多,我们认为实行稽核管理体制的“纵向一体”制,即稽核员对联社稽核科负责、稽核科对监事长或总稽核负责,监事长或总稽核对地市级监事长负责,以此类推,最终稽核决定权上收到省级政府的分管副省长或省委副书记,从而形成稽核管理的“纵向一体”制。各级不受同级管理层制约,增强内审工作在各项业务中的超脱地位作用。也许有人会认为此做法不是把信用社稽核变成社会审计了吗?笔认为,一是信用社稽核的受益主体始终是我们农村信用社;二是由于农信社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和敏感性,稽核要求必然与其他行业的内审行为有所差异,事实证明,往往信用社稽核工作的死角、漏洞大都是内部控制的重点、难点和盲点,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大案、要案,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