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村官制度的合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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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文涛.论大学生村官制度的合宪性[J].商,2014(31):60+2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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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文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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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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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编号:CX2012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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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的推进,大学生村官政策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得到推广,也收到了显著成效,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贡献。在严格法律框架和视域内,政策不但需要符合经济考量,同时也需要兼顾其合法性。我们从法制的角度对大学生村官政策进行一些细致考量时,发现其可能存在着违法的缺陷:从全国各地进行选聘到各村庄进行任职的大学生中,有许多都不是本地的村民,所以其大学生村官政策在实施上可能存在违宪的嫌疑。为此,本文从大学生村官政策所产生的背景及其意义出发,对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存在的差异进行探析,然后进一步提出了重构政策合法性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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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学生村官 合宪性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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