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这样的担保贷款“对吗”?
引用本文:王淑琴.这样的担保贷款“对吗”?[J].陕西审计,1996(1):27-27.
作者姓名:王淑琴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拒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然而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常会出现一些国家机关中的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而违反规定为下属企业贷款进行担保,造成国家资金长期拖欠甚至流失,有的单位因负连带责任损失了国家资金,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关 键 词:国家资金  下属企业  担保贷款  国际经济组织  拒保  外国政府  拖欠  国家机关  保证人  连带责任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