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异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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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施丽青,李培.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异同[J].北方经贸,2014(5):112+116-112,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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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施丽青 李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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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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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加大,由于监管不力和民间集资的便利,导致非法集资活动猖獗,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频发,涉案地域广,涉及行业多,参与集资群众众多,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非法集资已经演变成为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特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分日益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和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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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 异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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