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多地出台政策贯彻落实《若干意见》
自2012年4月,中央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来,各地政府包括广东、江苏、四川、甘肃、辽宁、天津、浙江等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精神,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纷纷出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再创新优势为重点
小微企业是浙江民营企业的主体,也是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优势.在总体要求上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民间创新创业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破解"融资难、盈利难、提升发展难、成功创业难"为保障,统筹破解体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不断加大财税扶持、融资促进、组织领导力度,全面推进创业服务、创新支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创新发展和集约发展,促进小微企业再创新优势,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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