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期,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审核预算资金用途,严禁申报、分配预算资金用于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规范采购行为,严禁采购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五部门此番行为,无疑为清理政府采购市场上的特供商品注入了一针强心剂。特供商品横行特供商品,这个词汇在时下的政府采购市场上并不鲜见。政府采购市场上存在特供商品在行业内也并不是新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在今年年初出的一份《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状况调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