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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以债务转换为资本的税务处理
引用本文:
於顺琴,沈财讯.试谈以债务转换为资本的税务处理[J].商贸与会计,2005(6):34-35.
作者姓名:
於顺琴
沈财讯
作者单位:
[1]江苏省盐城市规划局 [2]江苏省盐城市财政局
摘 要:
以债务转换为资本来清偿债务,是债务重组的一种方式。《企业会计准则一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在债务转换为资本的过程中,债务人为股份持有人应当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面值的总额作为股本或实收资本,按应付债务的面值与股份面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而债权人应当按照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关 键 词:
债务转换
税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
初始投资成本
债务重组
清偿债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账面价值
股权投资
债权人
作为
面值
股份
持有人
债务人
应当
税费
相关
股本
总额
差额
支付
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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