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长沙遭遇红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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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铭,陈晓林.职业打假长沙遭遇红灯[J].中国质量万里行,2004(6):7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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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铭 陈晓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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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3年出台以来,曾涌现出一批以打假为职业的职业打假人,但是,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破性地规定了双倍索赔的条款,用以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进行惩罚和遏制,以王海为代表的“知假买假”的顾客,能否成为该法所保护的“可双倍索赔的消费者”,在国内法律界,历来存在较大争议。2004年4月15日,湖南长沙职业打假人喻晖告长沙普尔斯马特经贸有限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一案在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喻晖“知假买假”后的“退一赔一”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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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沙 职业打假 “知假买假” 消费者行为 化妆品 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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