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浮动抵押与所有权保留的登记制度 |
| |
引用本文: | 刘慧峰.完善浮动抵押与所有权保留的登记制度[J].企业导报,2010(1):199-200. |
| |
作者姓名: | 刘慧峰 |
| |
作者单位: | 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54 |
| |
摘 要: | 随着动产价值在人们财产中所占比例的增大,应加强动产制度研究,充分挖掘动产的物权价值。动产所有权保留制度与动产浮动抵押制度在"条件成就"和保障目的上有共通之处,本质上是发挥动产在生产、流通阶段担保物权职能的制度构建。完善这两项制度的登记措施,可以在结构价值上完善动产物权制度,在制度价值上必将利于融资、促进交易。
|
关 键 词: | 动产物权研究 所有权保留制度 动产浮动抵押 登记制度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