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分析
作者单位:财政部驻四川专员办综合处
摘    要:2001年5月,国家对白酒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将白酒从价计税方法调整为从价与从量相结合的计税方法。对粮食、薯类白酒在维持现行按出厂价25%和15%的税率从价征收消费税办法不变的前提下,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收消费税。然而,改革后的白酒消费税政策,不仅未增加消费税税收,也未起到“扶优限劣”的作用,相反对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广大消费的利益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加之政策本身的不完善,企业偷逃税收情况严重。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紧急研究,准备再次修改消费税。[编按]

关 键 词:消费税 白酒生产企业 中国 税收政策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