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规则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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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语霖.“遣”规则之后……[J].中国劳动保障,2015(3):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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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语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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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2013年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加以规范之后,2014年3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更进一步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范:"三性"岗位的确定、派遣工与合同工的同工同酬、派遣工不得超过单位用工总量10%……劳务派遣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使我国劳务派遣用工进入了全新阶段。在《暂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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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务派遣用工 派遣工 行政许可 劳动合同 暂行规定 用工单位 三性 人社 实施办法 用工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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