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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重于泰山
作者姓名:刘干凤
作者单位:桂林市建设规划局
摘    要:
新《会计法》突出强调了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这就抓住了矛盾的焦点 ,便于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的局面 ,对维护我国会计秩序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秩序都将起到巨大的作用。新《会计法》第四条强调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 ;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对违法违纪的会计行为 ,规定了首先追究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这就表明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行为当然的责任主体 ,将有利于从根本上确保单位内部约束机制的健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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