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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子的礼法观
引用本文:王兰香.苟子的礼法观[J].发展,2009(9):83-83.
作者姓名:王兰香
作者单位: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一、荀子礼法论的理论依据 (一)在天与人的关系上,苟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即天和人各有自己的职责。从这一认识出发,他力图从人类社会本身来探求礼法等社会现象,而不诉诸于天命神权,从而改变以往儒家的“礼义出白天性”的观点。他认为,“天行有常”,即自然界的变化有其自身的规律,

关 键 词:礼法观  苟子  天人之分  社会现象  人类社会  自然界  荀子  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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