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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天津 建立工伤认定及医疗费用结算快速办理机制 9月1日,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建立工伤认定及医疗费用结算快速办理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执行。《通知》的适用范围为,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诊断患职业病后急需抢救治疗,且在抢救治疗期的前5日内日均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职工。职工所在单位属于困难企业或职工家庭为困难家庭的,可适当降低日均医疗费用标准。

关 键 词:医疗费用结算  工伤认定  困难家庭  《通知》  事故伤害  困难企业  费用标准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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