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各国会计法》宣传工作的通知 附件:《中华人民共各国会计法》宣传提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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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财政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各国会计法》宣传工作的通知 附件:《中华人民共各国会计法》宣传提纲[J].上海会计,2000(5):6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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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财政部 司法部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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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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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贯彻实施《会计法》,对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做好《会计法》的宣传工作,是贯彻实施《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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