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旅游规划管治主体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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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康宏成,李永文.论旅游规划管治主体的职能[J].消费导刊,2010(5):109-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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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宏成 李永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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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旅游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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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海南省重点学科建设基金,海南大学2009年重点科研项目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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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旅游规划中,与旅游规划具有紧密联系的旅游地政府、旅游开发商、旅游规划单位、旅游规划评审机构、旅游者、旅游地社区居民和非政府组织等七个旅游规划管治主体的职能发挥,直接决定了旅游规划的质量和效益。文章以这七大主体为核心,认真探讨了各自的职能。这种综合的治理方式可以很好地弥补旅游规划市场交换和政府自上而下调控两个方面的不足,收到较好的管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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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旅游规划管治 旅游规划管治主体 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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