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锐局局长、地税局局长就《企业所得税法》答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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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帅.辽宁省国锐局局长、地税局局长就《企业所得税法》答记者问[J].辽宁经济,200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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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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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予以公布,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降低了基本税率,规范了税收优惠政策。为内外资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19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12号予以公布,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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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答记者问 辽宁省 地税局 局长 内外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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