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财政补贴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能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平衡和加速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但极易对市场公平竞争带来消极影响,例如破坏市场结构、误导市场行为、减损市场绩效,等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对此予以重点关注,但缺乏全面性的制度构建。这方面,欧盟国家援助制度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欲改进我国财政补贴的竞争法审查,必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必要性原则、公平原则和透明度原则,同时要建立补贴评估机制、豁免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和异议机制,以规范财政补贴的实施,平衡财政补贴和竞争政策的冲突,确保市场竞争机制不被财政补贴所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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