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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谁应对抽逃出资承担责任
引用本文:杨春宝.股权转让后,谁应对抽逃出资承担责任[J].科技创业(上海),2008(10).
作者姓名:杨春宝
作者单位:上海和华利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摘    要:A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在经营过程中,资金周转状况恶化,无法按期向其债权人B公司赶付欠款。于是.B公司于2006年7月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立即支付相应欠款,法院支持了B公司的请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发现A公司可供执行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对B公司的债务:同时发现,A公司的股东C某在公司设立时出资50万元,但是在A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15万元,并且C某已经将其在A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新股东D某,请问,在这种情形下.B公司应当追加谁为被执行人?

关 键 词: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  经营过程  资金周转  执行程序  债权人  欠款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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