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研究——基于因子分析和DEA-Bootstrap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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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璐.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研究——基于因子分析和DEA-Bootstrap法[J].时代金融,2013(27):196-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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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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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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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研究”(11ZHB00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文化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路径研究”(11CJY006)的阶段性成果;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2012CW17)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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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化企业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体,其经营能力直接决定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水平和质量。以沪深50家文化传播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因子分析和DEA-Bootstrap结合的三步法对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经营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总体经营效率较低,行业内部,广告营销和动漫两大新兴行业的经营效率最好,平面媒体和影视娱乐业排名居中,互联网、广播与电视业经营效率总体排名相对较靠后。此外,与其他行业相比,互联网业的内部竞争更加激烈,公司之间经营效率差异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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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产业上市公司 经营效率 因子分析 DEA-Bootstr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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