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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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诗松.泰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绿色财会,200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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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诗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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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泰安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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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泰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起步较早,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林业“三定”时期,即: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近几年,市政府曾两次召开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进行广泛的动员发动,大力推进。2008年又在全市筛选了百名荒山承包大户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专门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百名荒山承包大户帮扶活动的意见》。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大部分集体林地、林木,通过大户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制合作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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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改革试点工作 泰安市 林业生产责任制 承包大户 股份制合作 改革工作 专题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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