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城建融资新路--兼论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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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课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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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发改委规划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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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经营性项目,由于其具有盈利性,应该首先鼓励和让位于私人资本投资和经营,即实行市场经济国家奉行的“不与民争利”的管理原则;非经营性项目和部分准经营性项目由于其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并且常常投资巨大,是私人或企业不愿或没有能力投资的领域,形成市场失灵。因此,政府应该负责此类基础设施的投资或供给。但是单纯依靠政府可用的财政性资金,着眼于政府财政性资金的内部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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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社会资金 财政性资金 引导 融资 城建 探寻 私人资本投资 市场经济国家 非经营性项目 管理原则 非盈利性 市场失灵 公益性 政府 企业 供给 负责 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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