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平衡调节法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的应用 |
| |
引用本文: | 周敦超.双向平衡调节法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的应用[J].审计月刊,2021(1). |
| |
作者姓名: | 周敦超 |
| |
作者单位: | 黄冈市审计局 |
| |
摘 要: |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后简称“新会计制度”)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会计制度实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存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种核算方式,分别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核算,形成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对于部分业务(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要同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预算会计核算,实行“平行记账”。
|
关 键 词: | 财务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系统 会计核算模式 现金收支 决算报告 新会计制度 预算会计 权责发生制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