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业招牌中突出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从一起案例分析合理使用他人商标的判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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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军华.在营业招牌中突出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从一起案例分析合理使用他人商标的判断标准[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8(9):7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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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军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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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城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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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宏油漆商店系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涂料、油漆批发兼零售,其经营的涂料、油漆有"立邦"、"康宝"、"鑫源"等十多个品牌产品。2008年3月,该店在其营业店面正上方悬挂了长3米、宽1.5米的营业招牌,上面用电脑喷绘的方式标注"立邦漆"三个色彩醒目大字。此后,当地一家"立邦漆"总代理销售公司认为新宏油漆商店的上述行为误导了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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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判断标准 合理使用 案例分析 商标构成 营业 招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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