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项目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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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成姣,陈文达.增值税免税项目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分析[J].财务与会计,2021(2):5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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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成姣 陈文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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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楚创高科农业有限公司;武汉中锐敏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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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对增值税免税项目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加上财税本身存在一些差异,财务人员在处理时遇到一些困扰.本文对《企业会计准则》和现有相关税收规定进行了分析,建议财务人员对增值税免税项目分不同情况进行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对于属于法定增值税免税项目的,纳税人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对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可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采用价税合计法,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对于规定销售额内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应采用价税分离法,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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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增值税 免税项目 会计核算 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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