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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管理:"三权分离"与收益分配
引用本文:原玉廷.城市土地管理:"三权分离"与收益分配[J].经济问题,2005,3(1):21-23.
作者姓名:原玉廷
作者单位:太原师范学院,科研处,太原,030012
摘    要:实行城市土地管理体制“三权分离”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按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取得相应的土地收入。绝对地租归中央人民政府,级差地租(垄断地租)归地方人民政府,平均利润归城市土地的实际使用者。实行“三权分离”的城市土地管理体制,可以使城市土地所有权进一步明确,产权关系进一步清晰,有利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人格化。

关 键 词:城市土地  管理体制  “三权分离”  收益分配
文章编号:1004-972X(2005)01-0021-03
修稿时间:2004年9月20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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