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村镇银行:白山黑土地的“乡村银行”
作者单位:吉林银监局
摘    要:村镇银行是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其他企业法人(含非银行金融机构)、自然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截至2007年7月31日,全国已有10家村镇银行开业。在已开业的10家村镇银行中,吉林、甘肃各3家,四川2家,湖北、内蒙古各1家。10家村镇银行由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城市商业银行5家、农商行1家、农合行1家、城市信用社2家、农信社3家。在10家村镇银行中,5家设在县(市、区),5家设在乡镇。截至2007年7月31日,村镇银行资本总额10711万元,其中银行资本5520万元,占比51.5%;产业资本1420万元,占比13.3%个人资本3771万元,占比36.2%。存款余额10737万元,贷款余额8562万元,其中发放中小企业贷款51户,贷款余额804万元,占比9.39%,发放农户贷款3330户,贷款余额7758万元,占比90.61%。累计发放贷款3790笔,累计贷款金额17999万元.其中中小企业贷款累计60笔,累计贷款金额9026万元,农户贷款累计3730笔,累计金额8973万元,分别占比50.15%和49.85%。

关 键 词:乡村银行  村镇  黑土地  非金融机构  中小企业贷款  非银行金融机构  贷款余额  白山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