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产抵押主从合同关系及其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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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泽模,张泽飞.企业动产抵押主从合同关系及其效力[J].工商行政管理,19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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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泽模 张泽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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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江津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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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动产抵押合同系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依法订立的,抵押人旨在用动产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一种担保合同。这里所说的主合同是相对于作为其从合同的抵押合同而言的,具体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现实经济生活的实际情况和(担保法)的立法本意和宗旨来看,这里讲的主合同主要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在经济活动中订立的经济合同。抵押合同法律关系既可以发生在主合同双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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