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金融混业经营模式选择及法律规制 |
| |
作者姓名: | 侯怀霞 |
| |
作者单位: |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 |
| |
摘 要: | 当今世界金融混业经营的模式主要有三种,即直接结合经营模式、间接结合经营模式和混合结合经营模式。这三种经营模式各有优劣,互有长短。实践中各国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基本国情做出相应选择。我国目前金融业的经营模式为分业经营,有关金融立法也相应以分业经营为主要规制对象。随着全球金融业自由化、一体化的发展,各国纷纷放松金融管制,金融业的经营模式不断创新,混业经营逐渐成为金融业的主要经营模式。我国应顺应金融业经营模式发展之潮流,放松金融管制,实施金融创新,选择混业经营模式,并变革和制定相应的金融法律。
|
关 键 词: | 金融业 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金融控股公司法 |
文章编号: | 1004-972X(2005)04-0053-03 |
修稿时间: | 2005-01-28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