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缺陷及完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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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瑞娟.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缺陷及完善对策[J].魅力中国,2010(28):206-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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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瑞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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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河南郑州,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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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已成为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之后的第四大税种。其收入规模从2004年的1737,05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3722,19亿元,四年内翻了一番多,占当年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近五年一直稳定在6,5%-6,9%的区间范围。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功能和收入调节功能有所显现,但这是经济发展带来的优势,而不是制度本身的优势。个人所得税由于其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使得其更大作用的发挥受到了很大限制。为了充分发挥个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功能,必须正视我国现行个税制度设计上的种种缺陷,并予以改革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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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所得税 缺陷 收入规模 收入分配功能 调节功能 企业所得税 2008年 改革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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