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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部对煤矿安全工作提出新要求
引用本文:李伟敏.煤炭部对煤矿安全工作提出新要求[J].中国煤炭工业,1995(12).
作者姓名:李伟敏
摘    要:为坚决控制瓦斯煤尘重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煤炭部提出煤矿安全要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各级安全责任制。各产煤省、市、县、乡都要建立主管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行使政府对煤矿的监督和管理职能。重申国有重点煤矿和国有地方煤矿的局、矿长,乡镇煤矿所在的乡镇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各类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从事生产活动中,必须遵循三条原则:一是谁办矿,谁受益,谁主管,谁负责安全;二是凡是有法不依,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企业主管领导的责任;三是因工作失误或渎职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有关责任者要负法律责任。煤炭行业各级领导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安全管理、安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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