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石油工业的组织管理及其对我们的启示 |
| |
引用本文: | 卢爱珠,王震.挪威石油工业的组织管理及其对我们的启示[J].国际石油经济,1994,2(6):31-34. |
| |
作者姓名: | 卢爱珠 王震 |
| |
作者单位: | 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系
(卢爱珠),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系(王震) |
| |
摘 要: | 挪威政府有两个部门管理石油工业:一是工业与能源部,负责制定石油工业的法令、政策,审批国家石油公司的年度预算等;二是石油工业指导委员会,主要根据国家法令和石油政策,在资源、安全、技术及经济等方面对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采进行监督、协调等。政府对石油工业的投资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投资成立国家石油公司;二是参股。国家石油公司与政府的关系为:国家所有,政府通过法令和政策控制企业经营,公司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国家能从石油工业中获得稳定的高收入。这些对我国石油工业的改革有三点启示:一是应强化宏观调控;二是国家参与应多元化;三是公司运行应商业化。为此,应对现有的几大国家石油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司化改组,将政策制定部门、调控监督机构和企业经营等不同功能的机构分开。
|
关 键 词: | 挪威 石油工业 企业管理 组织管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