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下混合销售税务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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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秀文,陈真,王浩.新税法下混合销售税务筹划[J].财会通讯,2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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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秀文 陈真 王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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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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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二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混合销售是面向同一购买人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是合并定价的,二者不可能分开核算。新税法对这种经营行为的征纳税都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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