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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若干建议
作者姓名:林德光
作者单位:苏州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摘    要:如果物业服务费标准成本审批核算时考虑到以共用部位收入来弥补的话,应按审批权限调整或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重新审批或约定物业服务费标准,不宜将两者混在一起。

关 键 词:专项维修资金  资金管理办法  住宅  《物业管理条例》  自治区  直辖市  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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