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集体资金实行“队有乡管”好处多——忠县拔山乡集体资金管理办法介绍
引用本文:喻成论.集体资金实行“队有乡管”好处多——忠县拔山乡集体资金管理办法介绍[J].农村经济,1986(2).
作者姓名:喻成论
作者单位:四川省忠县农业局
摘    要:拔山乡农经服务公司于1984年7月成立后,就对生产队集体资金的管理进行了改革,普遍实行"队有乡管",按队立帐,盈利分成,定期结算的管理办法.1984年为生产队代收、代管资金145,518元,1985年代收、代管资金99,234元.这些资金的运用,都做到了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始终坚持谁的钱谁用,谁的债谁还的原则,不搞平调.开支后,现还有存款的生产队177个,占总队数的91.2%.从资金管理办法改革后的两年来看,没有发生乱挪、乱分集体资金的现象,支持了生产的发展,减轻了群众的负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