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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帐乡管”岂能变成“村账乡用”
引用本文:郑卫,李政.“村帐乡管”岂能变成“村账乡用”[J].农村财政与财务,1999(12).
作者姓名:郑卫  李政
作者单位:江苏省阜宁县地税局江苏省阜宁县阜城镇财政所 (郑卫),江苏省阜宁县地税局江苏省阜宁县阜城镇财政所(李政)
摘    要:据笔者了解,一些地方对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实行“村账乡管”,变成了“村财乡用”,大搞平调。其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是借用。个别乡镇领导为追求“政绩”,热衷于上项目,摆摊子,当遇到资金“瓶颈”制约时,便利用管理“村账”的权力,强行借用村级提留款以弥补项目工程款的不足,一些盲目决策而兴办的工程项目,由于缺乏严密科学的论证,难以取得预期的投入效果,经济效益不佳,归还借款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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