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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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淑芳.《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评析[J].财务与会计,2007(5):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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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淑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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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业绩评价、考核是现代企业治理的重要内容。为更加准确、客观地评价和考核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会第17号,简称新办法),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任期(2007~2009年)经营业绩考核全面启动。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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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业绩评价 企业治理 第二任期 国资委 修订 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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