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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评析
引用本文:王淑芳.《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评析[J].财务与会计,2007(5):20-22.
作者姓名:王淑芳
摘    要:业绩评价、考核是现代企业治理的重要内容。为更加准确、客观地评价和考核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会第17号,简称新办法),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任期(2007~2009年)经营业绩考核全面启动。编者按]

关 键 词:《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业绩评价  企业治理  第二任期  国资委  修订  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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