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时代加强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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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炜炜,阮祥胜,刘晓红,傅哓桦.ECFA时代加强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的思考[J].中国检验检疫,2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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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炜炜 阮祥胜 刘晓红 傅哓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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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的签署生效,开启了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制度化的新时期,海峡两岸经贸发展正处在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进一步扩大.ECFA时代如何进一步提升检验检疫服务海峡两岸经贸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笔者提出几点思考.
一、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现状
大陆一直对两岸农产品贸易持鼓励与开放政策,尤其是2005年以后,出台了一系列惠及台湾农业的政策措施,对台湾部分农产品采取单方面的零关税进口政策,准予台湾产22种水果检验检疫准入,对其中15种水果给予零关税进口;准予台湾产11种蔬菜检验检疫准入,并实行零关税;对台湾籍渔船打捞的部分远洋、近海水产品和在台湾地区养殖的部分水产品共计8个品种实行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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