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福建省开始建立“支援社队企业生产周转金”,用于支援社队企业设备购置和技术改造,随后成立“财政支农周转金”,支援范围扩大到多种经营和农业科研推广项目,取得了良好作用。在此基础上,随着生产和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又陆续增设了工交企业技术改造周转金;商业网点建设周转金;商办工业技术改造周转金;副食品基地周转金;国际经济合作周转金;扶持出口商品生产周转金;发展旅游事业周转金;出口创汇周转金;中小学勤工俭学周转金;出口创汇周转金;中小学勤工俭学周转金;扶贫优抚周转金;行政事业单位周转金;海岛建设周转金;行政事业单位周转金;海岛建设周转金;城市建设周转金;劳动就业周转金;扶贫开发周转金;沿海开放市县周转金;边缘县周转金;培养财源周转金20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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