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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引用本文:霍中文.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J].经济经纬,2000(6):80-83.
作者姓名:霍中文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学院,法律系,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市场缺陷范围决定着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市场缺陷的实质是不能实现社资源的优化配置,其表现:市场配置在微观经济领域不能实现有序竞争,在中观经济领域不能优化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不能实现地区、部门经济的协调发展,在宏观经济领域不能实现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就是政府弥补上述市场缺陷的全部行为。

关 键 词:市场缺陷  政府配置  经济法  调整对象  范围
文章编号:1006-1096(2000)06-0080-04
修稿时间:2000年9月1日

On the Range of Adjustable Object of Economic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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