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编办等部门关于改革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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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编办等部门制定的《关于改革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的意见》已经第122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是本市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本市投资环境,加快首都建设和发展,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贯彻执行《关于改革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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